淇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
(2021年11月3日淇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)
(一)
任命:
刘宝明同志为淇县朝歌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;
余振国同志为淇县桥盟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;
张志超同志为淇县卫都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;
张宾同志为淇县灵山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。
免去:
刘华清同志的淇县灵山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
(二)
决定任命:
陈阳同志为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;
宋素霞(女)同志为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;
马成明同志为淇县自然资源局局长;
刘永斌同志为淇县民政局局长;
刘灿豫同志为淇县农业农村局局长;
尚珂(女)同志为淇县统计局局长。
决定免去:
马学周同志的淇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;
冯玉超同志的淇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;
王金芳同志的淇县统计局局长职务。
(三)
任命:
徐轲同志为淇县监察委员会委员;
张雷钧同志为淇县监察委员会委员;
徐海华同志为淇县监察委员会委员;
田强英(女)同志为淇县监察委员会委员;
(四)
任命:
王润通同志为淇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。
免去:
徐爱民同志的淇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;
孟凡洲同志的审判员职务;
张前同志的审判员职务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