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的实施方案》规定,从即日起对县人民法院法官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评议对象
按照随机抽取的名单,确定下列8位人员为本次被评议对象:
县人民法院:李 盈 段绍光 王秀芹 宋丽君 王海霞
县人民检察院:高栋军 王永军 钟文澜
二、评议内容
(一)政治业务素质情况。包括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情况;坚守政治纪律和理想信念情况;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,推进诉源治理情况;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情况等。
(二)依法履行职责情况。包括维护和遵守宪法、法律情况;是否查明案件事实、正确适用法律、准确运用裁量权,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情况;执法办案质量与效果;工作实绩与奖惩情况等。
(三)接受监督情况。包括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监督情况;落实和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、建议和县人大常委会转办、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件等情况。
(四)廉洁自律情况。被评议对象有无违反各项廉洁制度情况;有无执法行为不规范、司法不公、办案不廉、作风不正等情况;有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。
三、评议时间和方法
本次评议工作自2023年9月5日开始,到2023年10月31前结束。评议工作采取上下联动、内外结合、面向社会、群众参与的方式进行。
欢迎社会各界对被评议法官、检察官的各项履职工作情况进行评议,反映存在的问题,提出意见、建议,征求意见至9月30日止。
联系电话:0392-7165558
电子邮箱:qxrdfgw@126.com
通讯地址:淇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(淇县人民政府办公楼8019房间)
特此公告
淇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
2023年9月5日
